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经省政府批准,确定每年9月18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全省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日。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9月18日上午10时整鸣放防空警报信号(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辖市、区人防部门将组织部分机关、社区和学校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演练。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听到警报信号后,切莫惊慌。
特此公告。
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重要提示
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不参加防空防灾演练的市民在听到防空警报音响信号后,可注意听辨各种警报信号,但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
各生产企业、建筑工地的员工,要坚持生产、施工,落实安全措施;汽车驾驶员要集中精力,安全行驶,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在商店、影剧院、车站、码头、街头广场、公园、饭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不要慌张,不要拥挤乱跑。
在家的居民要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家长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孩子受到惊吓,特别是对家中的老弱病残者要加强看护,必要时可关上门窗,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