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障】
购房补贴:引进人才以本人名义在坛购买首套住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不超过成交总价的70%,一次性发放。发放后房产锁定6年,引进人才服务未满6年提前离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贴。
夫妻均符合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但以双方共同名义购买的首套住房补贴金额不超过其成交总价的80%。
科教补贴:引进人才,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A、B、C、D类每人每学年分别发放科教补贴2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连续发放3年。直接认定或在培养期内的自主培育人才,经考核合格A、B、类每人每年分别发放科教补贴20万元5万元、2万元,连续发放3年。
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配偶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并经考核合格的,由区编办和区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区教育局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配偶为非教育系统人员,根据其编制性质由区人才办帮助协调落实工作岗位。其子女由区教育局安排到优质学校就学引进人才需支付原工作单位或培养单位违约金的,按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一次性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