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来奔返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1、在第一入境点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抵奔前3天由本人或亲友主动、如实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登记并报告28天内个人旅居史;
3、解除集中隔离抵奔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抵达奔牛后,继续做好解除隔离后的14天的健康管理,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果是在我市入境的人员,在解除隔离后的第3、14天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如果是在外市入境解除隔离后14天内回到我市的人员,在回到我市的3天内需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在解除隔离后的第14天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两次检测所有指标均为阴性者,可以纳入常规管理。
中高风险地区来奔返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1、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来(返)奔人员,由本人或亲友主动、如实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登记并报告28天内个人旅居史,在主动登记报告或被摸排到的当日开展第1次核酸检测,并居家观察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结束居家观察当日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2、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来(返)奔人员,采取集中隔离措施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隔离期间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和解除隔离前一日各1次)。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应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继续居家观察管理满14天,在居家观察管理的第3天、第14天各做好1次核酸检测。
3、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非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奔人员,应持到常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自由流动;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由专车转运至奔牛医院开展采样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居家隔离,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