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关于调整有关区域防控等级的通告(2022年第8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通州区疫情处置工作实际,以下区域相继调整防控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自4月21日0时起,下列区域解除封控区管理:
1. 先锋街道东至紫东路,南至二号横河,西至富锋路,北至秦家埭村二十九组、三十组、三十一组交界东西方向水泥路的合围区域;
2. 先锋街道富锋路、通甲河、中锋路、通甲路合围区域(富锋花园西区);
3. 先锋街道中锋路、通甲河、振先路、通甲路合围区域(富锋花园中区);
4. 先锋街道振先路、通甲河、沈海高速、通甲路合围区域(富锋花园东区);
5. 先锋街道润锋花苑12号楼三单元、15号楼一单元、20号楼二单元;
6. 先锋街道富锋路、正锋路、沈海高速、通甲路合围区域。
二、自4月21日10时起,下列区域解除封控区管理:
1. 金沙街道太山村新都花园12号楼一单元;
2. 金沙街道城东小区24号楼。
三、自4月21日0时起,下列区域解除管控区管理:
1. 先锋街道;
2. 金新街道大石桥村。
四、自4月21日10时起,下列区域解除管控区管理:
金沙街道新都花园、城东小区。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措施解除后,全部纳入防范区管理。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等人员未满规定时限的,继续按照管控政策进行管理。
通州区境内尚未解封的封控区和管控区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其中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解除封控、管控的区域应当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原封控区解封后,居民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管理,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健康监测管理期间,实行居住地和单位“两点一线”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管控区解封后恢复正常疫情防控,居民出行时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发现异常要第一时间上报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处置。各小区、单位要继续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严格实行测温、验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外卖、快递提倡无接触配送;电梯、楼道和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和设施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落实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及时消杀、“日产日清”。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