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城厢镇人才公寓入住指南 太仓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社会热点2023-03-20 19:09:40佚名

太仓城厢镇人才公寓入住指南 太仓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一、城厢镇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配偶及子女)在太无房产、与城厢镇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的人才;

  2.家庭(配偶及子女)在太无房产、在城厢镇自主申报获评的各类太仓市级以上领军人才;

  3.家庭(配偶及子女)在太无房产的城厢镇重点纳税企业高管、外资企业高管及高技能人才;

  4.其他享受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人才。

  二、城厢镇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一)提交材料清单

  1.个人申请。申请人在太易居人才公寓融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获得个人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需要身份证正反面上传)后在线递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劳动(劳务)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已婚申请人若想申请家庭房的还需要提交结婚证和配偶及同住父母子女的身份信息。

  2.用人单位申请。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在太易居人才公寓融合服务平台递交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进行注册,获得单位账号后在线填写相关申请表进行申报。

  (二)受理审批流程

  城厢镇经济发展局根据申请日期受理申请,在线审核申请人相关资料。申请人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进度及结果,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通过审核后由系统按照申请人意向小区和房型进行随机配房。系统配房完成后,申请人按时打印系统生成的电子合同,完成盖章签字,并在系统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签字盖章的合同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缴费入住。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太易居人才公寓融合服务平台在线配租房源,每位申请人只有一次配房机会。配房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不接受配房结果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一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公寓。

  2.当通过受理审核人数超出可供房源总数时,实行轮候制度。轮候期间,申请人有就业、住房等重要情况发生变动的,在轮候期间和签署租赁合同前可以放弃,后续再申请需要重新进行审批流程。《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署,在租户提前退租或租户因违反合同规定等导致退租的情形下,即视同一年期限享受完毕。

  三、人才公寓清单

  城厢镇人才公寓小区,具体面向人才群体情况如下:

  1. 新太仓人家园(已投用):面向城厢镇辖区内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

  2. 太仓创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已投用):面向城厢镇辖区内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

  3. 盛园小区(已投用):面向在城厢镇自主申报获评的各类太仓市级以上领军人才。

  四、其他事项

  1.合同开始日期由申请人在填写租房申请时自行选择,但合同日期开始最晚为已成功配房一周内的日期。

  2.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最长期限为三年。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到期后年审合格者,可续租也可选择退租。享受期满不得续租。若在申请续租时出现在太仓已停缴社保或已有购房记录情况的不得续租。

  3.入住人才公寓的个人应承诺履行《太仓市人才公寓管理规约》、《城厢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若出现多次违反规约记录的将不进行续签,若情节严重的将即时终止合约。

  4.人才公寓租住与人才乐居租房贴不能叠加享受,且两项政策享受年限合计不能超过三年。

  5.有关政策明确的其他要求按有关政策执行。

  6.本指南由城厢镇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五、服务咨询联系方式:

  城厢镇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512-53573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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