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市区今冬居民小区供热到户价格的通知
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经发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淮海国际港务区经发部,市区各供热经营单位:
依据《徐州市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为确保市区居民集中采暖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今冬居民小区供热到户价格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居民小区供热到户价格
居民小区供热到户价格统一为27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凡用热户数未达到总户数60%的居民小区,供热到户价可以在27元/平方米的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10%执行,具体上浮价格由供热单位与业主委员会或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社区居委会协商确定。养老服务机构、托育机构供热价格按照居民小区供热到户价格执行。
二、执行居民小区供热到户价格的范围
用热户数达到居民小区总户数60%以上、24小时供热、供热天数110天的小区执行统一的供热到户价格。如供热天数发生变化,价格随供热天数同比例变化。
三、其他相关规定
(一)居民集中采暖事关民生问题,各供热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市政府确定的今冬居民集中采暖价格政策。
(二)各供热经营单位切实做好供热小区采暖率信息公开和公示管理。
(三)采暖系统采用并联方式与热网连接的居民小区不得收取热损费。
(四)各相关部门应开展供暖巡查工作,确保今冬居民集中采暖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