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原因,会员不享受本活动的保障待遇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会员不享受本活动规定的保障待遇
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者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2.原子能、核能装置的污染或辐射造成的疾病;
3.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4.违法犯罪行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者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5.故意行为,挑衅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6.会员或其所在单位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欺骗行为;
7.酗酒或者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影响期间;
8.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者驾驶与驾照不符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9.医疗事故导致的;
10.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
11.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O-10))导致的;
12.在非认可医疗机构就医的。
二、除第一条外,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 会员不享受本活动住院医疗保障待遇
1.会员参加本活动前已经因病住院治疗的;
2.会员采取挂床位或因延迟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等产生的住院治疗天数;
3.疗养、体检、康复治疗;
4.工伤、生育、职业病、由责任方承担的或者由国家负担医疗费的新发、突发传染病导致的;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治疗的;
6.其它非疾病原因住院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