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网约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自申请考试之日前2年内没有被吊销或注销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驾驶员,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由市行政审批部门向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二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负责网约车驾驶员的岗前教育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申请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多种形式劳动合同或协议后,应当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注册,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平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