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金明被查!前一天还参加会议,“老搭档”4年前获刑20年

社会热点2023-07-20 13:47:27未知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金明被查!前一天还参加会议,“老搭档”4年前获刑20年

7月19日,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白金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7月18日,白金明还在参会,参会的相关新闻于19日早晨发布,傍晚就宣布其被查。白金明曾在蚌埠市担任过市长,这期间与其“搭班”的蚌埠市委书记为4年前已经获刑20年的周春雨。


白金明 图据农业农村部网站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出生的白金明为辽宁新宾人,1985年参加工作后曾长期在原农业部工作,2008年5月至2012年8月,任当时的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

2012年8月,白金明离开了工作了20余年的农业部,来到安徽蚌埠担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作为“落脚”安徽的第一站,白金明在蚌埠任职了4年多。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白金明担任蚌埠市长期间,蚌埠市委书记为周春雨,其在2012年8月至2016年9月担任蚌埠市委书记。

2017年4月,当时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称,时任安徽省副省长的周春雨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9年2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案。其中,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春雨利用担任马鞍山市市长、蚌埠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获悉多家上市公司的相关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2.7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59亿余元……最终,周春雨获刑20年。

2016年11月,白金明离开工作了4年多的蚌埠,任安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2018年3月起,任安徽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2020年12月起,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2021年2月起,增加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任职,直至此次落马。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7月19日的《安徽日报》头版,刊登了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主任会议的消息,白金明出席此次会议。

延伸阅读:

大搞权色交易、贪5亿的72岁"内鬼"受审 一个细节首次披露

在被查两年之后,“老虎”蔡鄂生受审。

2023年7月13日,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蔡鄂生涉嫌三罪,分别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蔡鄂生受审

“金融内鬼”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于湖北,今年72岁。

蔡鄂生早年曾在山西省绛县农村插队,当过兵,1975年4月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区办事处干部,3年后到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蔡鄂生

1982年2月,蔡鄂生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从那时起至2001年,他在央行工作了19年,历任央行利率储蓄管理司副司长、金融管理司司长、银行司司长、银行监管二司司长、行长助理等。

2001年5月,蔡鄂生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2005年12月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直至2013年6月退休。

2021年7月30日,蔡鄂生被查。

2022年2月,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蔡鄂生被公开“点名”。

工作报告提到,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严查蔡鄂生、何兴祥、宋亮等利用金融监管审批权、金融资源搞腐败的“内鬼”。

手握审批大权‍

在金融系统工作期间,蔡鄂生经历了中国金融业发展变革的多个阶段。在他退休后,蔡鄂生仍然活跃在业界和学界。



蔡鄂生

据中新网报道,在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上,蔡鄂生曾调侃道:“控也好,不控也好,反正北京房子我都买不起。”

就在蔡鄂生落马当天,他本来还计划出席一场会议。

据媒体披露,那场会议的开幕式是在2021年7月30日14时举行,演讲嘉宾中写着蔡鄂生的名字。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披露,任职期间,蔡鄂生曾手握银行、信托牌照审批大权,当时市场价码最高的时候,一个银行牌照6个亿,一个信托牌照3个亿。

包括蔡鄂生在内,原中国银监会有三虎被查,其他两个人分别是原中国银监会原主席助理杨家才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

蔡鄂生曾是赖小民的“老上级”。

2005年12月,赖小民任原银监会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月,蔡鄂生出任原银监会副主席,两人在一起共事超3年。

2021年1月5日,法院认定赖小民受贿17.88亿余元,判处其死刑。当年1月29日,赖小民被执行死刑。

涉案超5亿‍‍‍‍‍‍

如今,蔡鄂生受审。这是蔡鄂生落马之后,首次出现在镜头前。

据检方指控,他涉嫌三罪,分别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蔡鄂生利用担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承揽、职务提任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9亿余元

·2018年至2021年,蔡鄂生利用曾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股权转让、融资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

·2010年至2013年,蔡鄂生在担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蔡鄂生敛财的时间节点和数额。

在2006年至2021年,15年间蔡鄂生敛财超4亿。蔡鄂生是2005年底任原银监会副主席的,2013年退休,在退休之后他依旧大肆敛财。

他敛财的方式包括为他人在“融资贷款、业务承揽、职务提任”上提供帮助。

去年1月,蔡鄂生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称,他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寡廉鲜耻,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目无法纪,“退而不休”,顶风作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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