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男子安某借酒消愁后竟在巷子里四处敲门持刀伤人……11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安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7月19日凌晨3点过,四川攀枝花市西区某住所,男子安某因感觉到生活压力大,在家中借酒消愁。喝了不少白酒后,他感到心里愤愤不平,从家中厨房中拿了一把菜刀,在攀枝花市西区舒悦巷片区随机敲门。
▲安某酒后拿着菜刀四处敲门 监控截图
敲了多家住户的门未果后,安某来到陈某的家门口,在多次敲门后,陈某将房门打开,安某准备强行进屋。这时,陈某看见安某手持菜刀感到害怕,奋力将安某往门外推。然而,在推搡的过程中,陈某左手的虎口、右手手指被安某手持的菜刀划伤。
▲事发现场留下的血迹 监控截图
事发后,安某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当天喝酒是因为生活压力大,酒后意识不清醒才做了错事。“因为家中有三个小孩需要抚养,最大的四岁半,最小的才三个多月,老婆只能在家里带孩子没办法工作。而且,家里还有一个单亲的父亲需要赡养。”
安某称,本来想着明天就休息了,于是在家里喝点小酒,喝着喝着就上头了,想起生活的压力有点烦,然后喝了不少白酒,喝到意识不清醒,拿着菜刀出门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
近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安某在庭审中表示,他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
▲庭审现场
法官对安某说,“如果说每个人都跟你一样,面临压力的时候都选择借酒消愁,甚至是酒后生事,那么这个社会的秩序是不是要乱套?酒精确实能够使人兴奋,但是酒后你更应该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借酒消愁,这种宣泄自己负面情绪的方式并不可取。酒精会让你的行为变得不可受控,冲动之下也容易做出危害他人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行动。所以说醉酒或是喝酒,从来不是你违法犯罪的借口或是理由。作为被告人,也希望你全面反思自己的行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家人、社会还有其他人造成的危害,真正的汲取经验教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为发泄情绪,饮酒后持刀恐吓他人,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安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后,安某也十分后悔,“没想到家没有照顾好,还把自己弄成这样,特别后悔。”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郭宇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