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预约入口:江苏省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平台
预约时间: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 天。
温馨提示:同意预约并不等于同意受理、同意登记。预约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办理。
婚姻登记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跨区域办理规则请查看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指南)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禁止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申请材料: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居住证(若双方户籍都不在办理地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至少一方当事人需提供办理地本区县的居住证。)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