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返乡返城人员应当申报信息对象:
1.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通的人员应当主动申报信息。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除第一类人员外,还有三类“返乡返城”人员应当主动申报信息:
一是从外省返回江苏省农村地区的人员,以及从外省返回江苏省城镇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二是从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域返乡返城人员。
三是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返乡返城人员。
已返回、拟返回南通市城镇地区的人员规定:
为加强南通市春节期间流动人员的精准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目前南通正在开展冬春季人员流动情况排查。因此,鼓励倡导除上述“三类返乡返城”以外的其他返乡返城人员,如1月28日至3月8日省外低风险地区已返回、拟返回南通市城镇地区的人员,拟于1月28日至3月8日出省的南通市人员等,使用“返通出省申报”模块填报个人来通返通离通等出行信息,为南通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