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来海返海隔离/核酸检测规定(南通海安核酸检测点)

社会热点2022-09-18 06:28:34未知

南通海安来海返海隔离/核酸检测规定(南通海安核酸检测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返)海人员、重点区域、发热患者落实严格管控,现通告如下。

  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海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及单位双报告,严格执行“14+7+7”医学观察措施(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集中健康管理和7天居家隔离),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必须满足隔离人员单独居住,不得与他人同住,不得离开隔离场所,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非春运期间: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返)海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单位)申报,须接受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隔离等待,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

  1.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返)海人员,以及省内外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

  来(返)海前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双报告,并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海后立即主动配合社区(村居)信息登记,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来海和离海交通运输货运从业人员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到达货运目的地后,不下车,快到快走。

  2.省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海(非重点)人员

  严格遵守海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凭健康“绿码”有序通行。

  春节来临,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减少传播风险,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市民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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