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纳税人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一.南通个人所得税确认扣除的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二.南通个人所得税未确认扣除的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提醒,如果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