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社会热点2022-09-18 19:35:49未知

睢宁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现结合近期相关价格投诉举报,提醒告诫如下:

  一、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二、规范明码标价。销售套餐的,除标明总价外,还应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和数量。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的,应标明或提前约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哄抬价格。强化“社区团购“的社会互助属性,合理定价,不得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根据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加价率不超过35%,即(售价-进价)/进价≤35%。

  广大市民如发现“社区团购”涉嫌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的,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本文标签: ,团购  ,价格  ,社区  ,进价  ,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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