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15号)
按照市指挥部第38号通告要求,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实际,县指挥部决定,继续执行县疫情防控第12号、13号通告要求,在全县区域内保持严格管控和社会静默状态,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和活动,并随形势变化逐步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1.继续开展切块式、滚动式核酸筛查,持续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为下一步逐步启动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2.启动高三年级线下教学的复课准备,4月9日、4月10日组织全体高三年级师生和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两天两测核酸;4月11日起师生入校在宿舍健康监测5天,组织线上教学,五天五测核酸;4月16日起符合要求的班级封闭在校,恢复教学。具体要求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3.自4月10日起,逐步启动重点企业、重点工程有序复工复产,由各相关企业提出“最小化”复工方案,经县指挥部审定,成熟一家启动一家。
4.坚持严格的交通管控和社会面防控,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上班人员必须限时出行,严守县门、镇门、村门、家门,以暂时“静下来”换取早日“放得开”。
5.坚持外防输入与内防反弹相结合,对市外来人、来车严格做到“非闭环不来睢”。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