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优惠政策
适用范围:
在我县县属企业及在县内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新培养和从睢宁县外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
(一)高级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在睢宁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支持措施: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二)购房补贴
高级技师、技师在睢宁县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
1、高级技师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
2、技师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
3、非睢宁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四)技能培训补贴
对在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高级技师4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
县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取得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留睢宁就业的,可享受相应标准的培训补贴。
(五)高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国家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对入选第一层次的,给予个人20万元、所在单位10万元奖励。
第二层次:省级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企业首席技师,国家级一类大赛前6-12名、国家级二类大赛前4-6名、省级一类大赛前6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市级一类大赛第1名的选手。对入选第二层次的,给予个人10万元、所在单位5万元奖励。
第三层次:市级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市级企业首席技师,市级一类大赛前2-5名、市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新取得紧缺职业(工种)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技能人才,睢宁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技能人才。对入选第三层次的,给予个人1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
每年的9月1日-9月30日
申报方式
由申报单位携带所需材料到企业所在镇(街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集中申报
咨询电话:0516-68069560(睢宁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