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进入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场所时,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苏康码、居民出入证,无居民出入证一律不得进入上述场所。
▶全区所有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须严格执行每户3天1人1次的标准,小区(自然村)出入口须查体温、苏康码、居民出入证,询问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情况,提醒居民戴口罩、不聚集。
▶居民出入证由出入口工作人员予以标识或剪角,回小区(自然村)时予以回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志愿者凭工作证明,重点(保供)企业员工凭居住地出入证,并出示苏康码、测体温进出小区(自然村)。持以上证明、证件人员不得去工作地以外场所,以上证明、证件不得作为进入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场所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