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第35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扬州市大学北路以西、文昌西路以南、新城河路以东、文汇西路与文汇东路以北合围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地区(原高风险地区邗江区双桥街道宝带河以西、文昌西路以南、新城河路以东、文汇西路以北合围区域,原中风险地区邗江区双桥街道文昌中路577号并入)。
二、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