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晚,我市接到扬州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要求协查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陈某某。经流行病学调查,陈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7月28日11:00-12:00,在玖龙天街海底捞用餐;
2、7月29日11:15-11:50,在宝能漫街老卤味黄焖鸡用餐;
3、7月29日19:45-20:15,在解放路小商品市场佳一佳超市购物;20:15-20:20,在解放西路桑园巷南侧正宗东北风味水饺店买水饺;20:25-20:38在东亚御景湾鲜果时光水果店购物;
4、7月31日17:20-17:40在宝能润云超市购物;17:50-17:55在宝能小刘童子鸡排队购物;
5、8月2日19:30-19:50在工农南路苏果超市购物;19:55-20:26在鼓楼小商品市场佳一佳超市购物;20:31-20:36在健康巷上菜场网线下店逗留;20:40-20:46在宝能润云超市购物;
请在上述同一时间、同一场所与陈某某行程轨迹有交叉的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居家隔离,等待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排查和诊疗,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仪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514-83437111
仪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