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城市交通运输管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通过交通渠道扩散传播,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2021年7月29日零时起,实施以下交通运输疫情管控措施:
一、加强城市公交客运管控
1、全市所有毗邻公交线缩线至市域内运营,市区(含江都区)和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公交车均在属地区域运营,暂停跨地区运营。
2、暂停主城区至江都区88路、88路晚、99路、99路晚、K1线、236路、288路、主城区至高邮市33路公交线路和主城区至仪征市43路、61路、65路、72路、77路、79路、83路、世园会专线等公交线路运营。
3、自2021年7月29日起,临时新开东部客运枢纽至江都汽车客运站的公交专线,经停江都汽车客运站、东部客运枢纽2站。江都汽车客运站首班5:40,末班21:40;东部客运枢纽首班6:20,末班22:15。
4、自2021年7月29日起,临时新开扬州火车站至仪征汽车客运站的公交专线,经停扬州火车站、仪征汽车客运站2站。扬州火车站首班5:50,末班18:40;仪征汽车客运站首班5:50,末班18:40。
5、自2021年7月29日起,临时新开扬州火车站至江都汽车客运站的公交专线,经停扬州火车站、江都汽车客运站2站。扬州火车站首班6:20,末班21:40;江都汽车客运站首班6:20,末班21:40。
6、严格落实乘客上车测温、查码、全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乘客上车前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否则不得乘坐公交车。
7、严格执行公交车辆消毒、公交驾驶员全员核酸检测、驾驶员上岗前体温检测、每班次通风等防控措施,确保在线营运车辆消毒率、驾驶员口罩佩戴率、上岗前体温监测率须达100%。
二、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控
1、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属地经营,主城区、江都区、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巡游出租车限定在各自区域运营,不得跨区域经营。网约车平台公司严禁跨区派单。
2、东部客运枢纽限定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排档候客,江都区出租车不得进入枢纽排档候客。扬泰机场限定江都区巡游出租车排档候客,主城区出租车不得进入机场排档候客。
3、严格落实上车乘客查码、全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乘客上车前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否则不得乘坐出租车、网约车。
4、严格执行出租汽车车辆每日消毒、通风和驾驶员上岗测温、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及时更换出租汽车座椅套。
5、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交通管控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和路面稽查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道路水路客运管控
1、全面暂停进出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包车、客运班线运营,途经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禁止在中高风险区域内上下客。
2、严格执行客运场站乘客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乘客离扬乘车需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乘客,就地采取健康管理措施。
3、暂停扬州水上游览经营活动。
四、加强公路管控
1、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车辆实施逢车必查、逢人必测。车辆接受高速公路收费站以及国省道路疫情防控点查验,驾乘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向检查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乘客,就地采取健康管理措施。
2、加强应急运输保障,向南京地区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填写《南京市保供物资及应急人员车辆通行证》,随车携带。对非应急运输车辆弄虚作假使用《通行证》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