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港区春节期间留泰过节补贴申领条件:
1.适用范围: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纳税超千万元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规上物流企业、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
2.“企业外地员工”:指户籍不在泰州市的企业员工。
二、注意事项:
1.“企业专项补贴”经企业所在园区、镇(街)、区相关部门审核后按实发放。
2.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鼓励外地员工留泰过节具体办法,具体办法向所在园区、镇(街)报备。
3.本措施由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
4.如有新规定或与上级规定冲突按新规定或上级规定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