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1名(合同制工人),具体岗位:财务会计2人,粮油保管员9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粮食事业,身体健康,有责任心。
(二)财务人员,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务审计专业,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粮油保管员,限全日制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性。
三、招聘工作程序
1. 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2年5月13日前到灌云谷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报名表,2022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原件(贴相片)、学历证、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直接到灌云谷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现场报名。联系人:屠单丹(联系电话:1826139333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20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入选人员,由谷丰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其本人到场应试。
3. 组织考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占50%分值。由灌云谷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审定,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后,确定聘用人选。考试后拟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1)笔试。笔试按本次招聘的财务会计、粮油保管岗位分别制作试卷,考生须凭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
(2)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举止、自我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交往能力、体能。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面试比例,按岗位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开考及开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试综合成绩排名予以替补。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人,试用期间待遇参照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灌云谷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薪金管理制度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1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灌云谷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屠单丹,联系电话:18261393333
灌云谷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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