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重点区域人员纳入重点人群
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的通告
(第23号)
为严格落实“四早”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堵塞疫情防控中的风险漏洞,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近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学校周边商铺、门店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以码头为中心附近300-500米范围涉及的住户;医院周边商铺、门店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交通卡口周边300-500米范围内涉及到的住户、店铺业主及从业人员;高速服务区周边300-500米范围内的住户;农贸市场周边商铺、门店业主及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警戒线外50-100米范围内的商铺业主及从业人员等七类重点区域内人员纳入近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范围。
二、上述重点区域内应检人员,应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安排,按时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三、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对未按规定接受核酸检测,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应检尽检”人员责任。
灌南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7 日
》》》灌南县核酸采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