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健康行业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注意事项
各相关单位:
3月24日,东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下发《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针对我县实际对相关行业疫情防控政策进行了调整。为有效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卫生健康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医疗机构恢复诊疗服务方面
1、全县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多渠道满足群众就医需求。诊疗活动中开展预约挂号,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各预防接种单位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恢复预防接种服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除外)。
2、全县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暂缓开展诊疗服务,具体复诊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重点公共场所方面
1、理发店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严格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方可有序恢复经营。工作场所定期消毒、通风。顾客使用的工具“一客一消毒”,一次性工具“一客一换”。工作人员按照“应检尽检”的要求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样地点在属地卫生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健康监测并做好档案记录。对进店的顾客督促其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及疫苗接种情况。询问顾客有无中高风险旅居史并做好信息登记。合理引导顾客错峰理发,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2、美容美体机构、浴室、足浴店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场所暂缓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解封”不等于“解防”,部分开放的医疗机构、理发店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针对相关医疗机构及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县卫健委将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