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家乡美 游在连云港”近郊游活动
引导市民开展观光旅游,促进文旅消费内循环,拉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补助旅游团队
鼓励本地旅行社组织本市市民开展近郊旅游。活动期间,旅行社组织本市市民旅游团队游览连云港市A级收费景区,组织旅游团队人数年度累计5000人-8000人,按照每人8元给予宣传补助;团队人数累计8000人以上的,按照每人10元给予宣传补助,每家旅行社年度领取补助上限不超过12万元。
(二)便捷旅游交通
开通从市区汽车总站或市旅游集散中心至东海温泉、东海青松岭、灌云伊甸园等景区的旅游直通车。市交通运输部门对于组织本市市民团队旅游的旅行社适当降低包车费用,按不低于市场价6折给予优惠。
(三)补助“连云港礼物”旅游商品推广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连云港本土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涉旅企业和单位设立“连云港礼物”旅游商品推广中心,用于本地旅游商品展销,市文广旅局将制定具体评选细则开展首批市级“连云港礼物”旅游商品推广中心评选活动,对于被评定为首批“连云港礼物”旅游商品推广中心的单位,每家补助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