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动申报涉疫地区旅居史的通告
(第17号)
广大居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牢疫情防控每一道防线,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灌返灌及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居)报告,自本通告发布24小时内报告的,之前未报告的情形将不予追究。
二、对超过规定时间依然瞒报、迟报的,及不如实向公安、卫健、镇村等流调人员提供个人状况、交通工具、活动场所、疫区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等信息的;对协助、帮助隐瞒上述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有发热、咽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报备,并做好自我及家庭人员防护隔离、监测等措施。
四、对发现身边有来灌返灌人员及健康码异常等情形的,鼓励广大市民及时拨打110、12345或0518—83696937等电话进行举报。
灌南县突发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