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地点
连云港市电动自行车上牌 | ||
地区 | 公布情况 | 详情 |
连云港市区 | 已公布 | |
赣榆区 | 已公布 | |
东海县 | 已公布 | |
灌南县 | 已公布 | |
灌云县 | 暂未公布 |
上牌规定
凡是符合新国标、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点校验车辆,免费申领新号牌。
处罚标准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以5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