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备要求:
所有来自或途经南通市开发区等地来涟人员,应在抵涟后尽快且不得超过 12 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 报告;加强对无锡市和南通市来涟人员主动排查,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
隔离要求:
自 2 月 8 日起,对与南通市开发区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
核酸要求:
对 2 月 8 日后有南通市开发区等县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需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在我县旅居,须进行 7 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县 72 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 24 小时以上)。
自 2 月 8 日起,来自南通市崇川区人员,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 24 小时内进行1 次核酸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