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交通出行环境,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从2022年2月7日起,严管主城区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戴头盔、未登记上牌,行人走机动车道、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严查电动三、四轮车违禁行为
禁行时间:每天07:00至19:00;
禁行区域:东至城东干道,西至城西干道,南至金宝南线,北至北兴路-淮河路。
特此通告。
金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