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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内容】
日前,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恢复诊所、门诊部诊疗服务的通知 》,自8月24日起,全市恢复诊所、 门诊部诊疗服务。
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干咳、 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对有流行病学史的可疑患者,联系专人专车转运至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和住院患者陪护管理要求,落实首诊负责制,发挥医疗机构 “哨点” 作用。要严格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体温检测、查验 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院感防控措施,杜绝交叉感染和院感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