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50省道邳州段对危化品运输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邳州市公安局、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3年5月22日0时起,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在250省道邳州段(0km至13km+800m路段)实施限行,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危化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自2023年5月22日起,250省道邳州段(0km至13km+800m)路段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22时前已经驶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路口驶离,严禁在250省道(0km至13km+800m)路段上继续行驶或停留。
三、危化品运输企业应根据限行管理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在250省道(0km至13km+800m)路段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四、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邳州市公安局
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