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疫情公司停工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停工企业工资怎么算

社会热点2022-09-22 10:12:50佚名

淮安疫情公司停工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停工企业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因受政府采取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影响的工资支付问题

  (一)企业停工停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工资。

  (二)企业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企业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若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费。(注:2021年8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市直、清江浦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70元/月,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金湖县、盱眙县:1840元/月)

  (三)如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或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企业应按假期规定支付工资。

  (四)企业因政府采取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导致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不超过30天。

本文标签: ,企业  ,劳动者  ,工资支付  ,工资  ,涟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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