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区域
1.高良涧街道洪泽园三村宏盛嘉园10栋;
2.高良涧街道崔朱社区泽地华城12栋;
3.高良涧街道王庄村13组胡桑田庄台;
4.高良涧街道临河社区复兴路128号楼栋;
5.高良涧街道杨码社区大庆南路18号院;
6.高良涧街道惠民社区金盛花苑小区10栋;
7.高良涧街道邓码社区永安东路环城蔡上组;
8.高良涧街道邓码社区鸿盈小区21栋;
9.高良涧街道邓码社区邓码安置小区18号楼栋。
封控区域
1.宏盛嘉园;
2.泽地华城;
3.金盛花苑小区;
4.鸿盈小区;
5.邓码安置小区;
6.冒庄小区4栋;
7.华盛小区B幢;
8.五丰公馆3栋;
9.朱坝商贸城124号;
10.东城一品12栋;
11.东城一品26栋;
12.东城一品35A;
13.惠民一期24栋;
14.惠民二期22幢;
15.惠民二期26幢;
16.惠民四期13幢;
17.东湖印象10幢;
18.万家福邸A6栋;
19.世纪景湾14栋;
20.高良涧街道贺接村接赵南路14号;
21.山水名都2幢;
22.盛世华庭小区13幢;
23.天湖豪庭3栋;
24.协作路228号;
25.党校小区6幢;
26.山水名都21栋;
27.中洋旺街蓝波B;
28.中洋旺街绿帆座;
29.商业街5号;
30.中亿城市花园八栋;
31.洪泽区东风路96号;
32.宝利嘉花园3幢;
33.景虹丽都5幢;
34.鹿港华都3栋;
35.龙庙城邦小区13栋;
36.天水名苑1栋;
37.洪盛国际9栋;
38.巴黎花苑25A;
39.润园5栋;
40.恒隆水城8栋;
41.东双沟镇青云居委会11—15组(宁连路东至丰产路);
42.湖光名都147幢。
封闭区域管理措施
1.对封闭管理区域,通过拉警戒绳、使用水马围挡等措施实施硬隔离;开展24小时值守巡查,严禁人员外出和流动,切实做到“封闭隔离、足不出户”;因生病等原因确需外出的,须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外出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期间须闭环管理。
2.封闭管理期间,原则上非封闭区域的人员不得进入,原居住在本区域的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可进入封闭区域内进行封闭管理,按规范实施居家健康监测。
3.封闭管理区域,按要求对封闭楼栋、重点“五包一”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在该区域最后一例阳性检测人员出现后,14天内该区域未再出现新的感染者,且环境清洁消毒合格,由所在镇街提交申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评估后,满足解封条件的,做出批准决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有序解除封闭管理。原则上封闭区域应与中风险地区同步解除。
4.封闭区域解除封闭管理后,原则上继续实施7天过渡期管理,加强被封闭管理人员健康监测,7天内原封闭区域人员“只进不出”,7天内被封闭管理人员可在封闭区域所在小区(村组)等内有序活动,不得聚集。在解封后第7天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以转入常态化防控措施。过渡期管理期间,封闭区域所在小区(村组)等应严格公共场所管理,文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禁止聚集性活动;持续做好环境消杀,仍按原封闭区域管理标准清运垃圾,继续加强对楼道、电梯间、垃圾箱、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封控区域管理措施
1.对封控管理区域,通过拉警戒绳、使用水马围挡等措施实施硬隔离;开展24小时值守巡查,人员减少随意出户,不得聚集和进入封闭区域;确需离开封控区域的,须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外出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期间须闭环管理。
2.封控管理期间,原则上非封控区域的人员不得进入,原居住在本区域的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可进入封控区域内进行封控管理,按规范实施居家健康监测。
3.封控管理区域,按要求对封控管理楼栋和点位、重点“五包一”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在该区域最后一例阳性检测人员出现后,14天内该区域未再出现新的感染者,且环境清洁消毒合格,由所在镇街提交申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评估后,满足解封条件的,做出批准决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有序解除封控管理。
以上管理措施,从2021年8月11日零时起实施。对没有按照通告要求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后续,我区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防控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管理区域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