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对象
本市户籍的居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淮安市户籍人员在市内跨区县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或省内跨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淮安市户籍人员省内跨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在省外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
三、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及《居民户口簿》(换领居民身份证的也可凭原居民身份证)。
四、基本流程
申请人申请
↓
受理
↓
制证
↓
发 证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后2日内。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工本费10元/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七、审批决定证件
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八、注意事项
1、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受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
九、联系方式
81330431,8133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