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事项简述
1、跨统筹地区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2、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可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三、服务对象
依法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
四、办理条件
依法缴纳失业保险
五、办理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原件1份(原单位出具)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原件1份(原单位出具)
3、就业创业证 原件(政府核发)
4、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
5、户口簿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
6、社会保障卡1份(申请人自备)
7、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1份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
六、办理渠道
现场
七、法定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八、承诺办理时限
即办件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次年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结果反馈
当场送达
十一、收费标准
免费
十二、办理机构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517-83888289;0517-83888290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517-83612115
投诉信件邮寄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韩泰南路16号,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十五、办理地点
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翔宇中道150号)E区28-34号窗口
十六、 窗口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