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
【拓展内容】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缴费标准(元/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3600元、4000元、4500元、5000元、5500元、6000元、6500元、7000元、7500元、8000元。
提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