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调整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通知

社会热点2022-09-22 18:34:21佚名

​淮安调整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东部战区总医院淮安医疗区: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江苏省新冠肺炎局部小规模疫情处置指引(第二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新冠病毒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具体调整如下:

  一、明确定点医疗机构

  市级定点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一顺位)、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厦门路院区(第二顺位)、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第三顺位)

  县级定点医院:淮安医院、淮阴医院、洪泽区人民医院、涟水县人民医院、金湖县人民医院、盱眙县人民医院

  后备定点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中医院、淮阴区中医院、楚州中医院、洪泽区中医院、金湖县中医院、涟水县中医院、盱眙县中医院

  二、明确梯次启用方案

  发生疫情后,市级第一顺位定点医院要在48小时内腾空新冠病例收治病房楼;出现10例以上确诊病例,第一顺位定点医院要全面腾空,用于全面收治患者;当市级第一顺位定点医院收治病例数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即刻启用市级第二顺位定点医院;当市级第二顺位定点医院收治病例数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即刻启用市级第三顺位定点医院。

  当三家市级定点医院收治病例数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启动县级定点医院;当县级定点医院收治病例数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启动后备定点医院。市县两级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启动方案。所有定点医院启用时必须在24小时腾空、48小时投入使用。

  三、完善定点医院改造

  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要加快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按照不低于定点医院床位总数的10%要求,提前做好重症病区设置;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医院整体腾空方案和重症救治人员、设备等资源调度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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