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国高速公路陆续将调整计费方式,全网系统从“一次性汇总收费模式”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既指原来仅收到一条扣费通知,将变为收到多条扣费通知,汇总扣费金额保持一致,不会重复扣费。
在新的收费模式下,全省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需要分段核定,明确每个相邻收费站点所组成的收费区间及计费匝道的收费费率、收费系数、收费里程及收费金额等具体信息。分段计费,是将高速公路按照相邻的互通立交、入/出口收费站划分为一个个独立的收费区间,各收费区间分别计算费额收费的模式。每个收费区间上设置ETC门架,负责收取该区间的费用;需要计费的匝道里程,由入/出口收费站实行代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