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必须主动、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付款。鼓励民营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引导大企业做好表率,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帮助中小企业共同渡过难关。
具体流程:
(1)企业通过电话、邮件进行咨询或投诉;
(2)市工信部门受理;
(3)受理人与咨询或投诉人联系并核实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情况;
(4)向有关地区或单位交办;
(5)有关地区或单位将办理结果报市工信部门;
(6)市工信部门向咨询或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
联系人:刘乾,联系电话:83750652
邮箱:jmw375065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