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乡困难群众如何申请办理这几类困难群体保障?

社会热点2022-09-23 02:45:07佚名

宿迁市城乡困难群众如何申请办理这几类困难群体保障?

  更新时间:2021年8月20日15:15:00

  宿迁市城乡困难群众如何申请办理这几类困难群体保障?

  1、由困难群众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办理的地方,申请人可以通过规定的网络渠道提交申请。

  2、经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环节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纳入保障范围。

  拓展信息

  保障标准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宿迁全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9061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72元。以上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困难群体救助措施,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发放到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手中。同时,要加大督查和抽检力度,确保各项提标政策及时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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