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象山隔离收费时间规定
自2022年5月21日零时起,对所有来(返)象山县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简称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收费时间
自2022年5月2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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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要求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人员应暂缓来(返)象,如确需来(返)象,应提前向目的地镇乡(街道)或单位报备审批,并通过填报“快溯码”做好信息登记,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抵象时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新冠肺炎既往感染史人员拟来(返)象的,在向目的地镇乡(街道)或单位报备时须如实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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