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请指南(宁波市江北区公租房)

社会热点2022-09-23 17:45:43佚名

2022年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请指南(宁波市江北区公租房)

  2022年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方式)

  配租原则

  (一)申请人口1-2人,配租一室户;申请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二室户或三室户。

  (二)按房源项目申请配租、轮候。

  房源及基本租金标准

  江北区2022年度香树湾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香树湾小区,地址位于慈城镇庆丰路10号,共80套(一室户14套,二室户20套,三室户46套)。

  

  备注:实际面积以产权登记部门审核为准。

  ①符合廉租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的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家庭放弃享受廉租住房、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扣除自有房屋建筑面积(自有住房面积按市场租金缴纳),下同]基本租金的85%、50%进行减免。

  ②其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00%)按15%进行减免。

  ③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基本租金进行收缴。

  申请受理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按原有政策执行。

  (二)外来务工家庭申请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实际居住在江北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证件有效的非宁波市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2、在本区现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或取得本区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附税务部门1年以上完税证明);

  3、年龄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4、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取消“无违反国家及宁波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生育记录”的规定。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内无房(包括自有非住宅用房和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自有住房在5年内转让或征收、拆迁的,应当计算在内)。

  6、申请时在市区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7、申请前先进行流动人员量化积分赋分(分值不低于20分【一线环卫工人除外】)。

  申请受理地址和时间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城镇中低收入类型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受理窗口、外来务工类型至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受理窗口、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至人才窗口办理。

  申请受理地点:

  

  申请受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江北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87385106

  其他事项

  (一)有关申请详细情况请到各受理地点咨询并领取相关资料。

  (二)未尽事宜以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为准,申请前请详细阅读相关政策。

本文标签: ,住房  ,江北区  ,租金  ,城镇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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