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2022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积分入学)申评公告
一、申评受理时间
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截止日前一天(法定工作日)。
二、申评对象
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且其子女为2022年秋季申请在鄞州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学生)。
三、申评途径
申请人可自愿向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设立的服务窗口提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积分)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咨询:申请者可向居住地所属镇(街道)积分窗口工作人员电话或者现场咨询入学积分申评政策、办理流程、申请表填写等内容。
2.受理:申请者准备好申评材料,在申评受理期(法定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属镇(街道)积分窗口提交《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申请表》及对应申评材料。
3.复核:申请者提交申评资料2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回执,到受理积分窗口领取积分确认单。申请者如果对审核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积分复核申请。审核评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五、其它说明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宁波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指标体系中“违法生育”扣分指标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54号),取消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指标体系扣分冻结项目中“违法生育”扣分指标。
附件: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服务窗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