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2月19日起,在长三角区域内,办理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即可,再也不用来回奔波,迁入浙江的申请人,还能通过互联网申请办理,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升级内容包括:
一、从原有部分省、市范围内试行,拓展至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安徽省目前仅限合肥市,后续将逐步增加),覆盖范围内的跨省户口迁移均适用网上迁移便民措施。
二、从原有试行期间仅限夫妻、父母、子女投靠迁移类型人员,拓展至区域内所有迁移类型人员(特殊政策规定除外)。
以往办理跨省迁移户口,申请人需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批准迁入后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全流程需要往返两地,至少跑4次公安派出所。“升级版”的便民措施推出后,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仅需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跨省户口迁移时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后续流程均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信息流转完成,等待通知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