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 温州市社会救助

社会热点2022-09-24 12:54:27佚名

温州龙湾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 温州市社会救助

  龙湾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

  该办法于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具有龙湾户籍、需要救助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审核认定通过的,予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简称低保边缘)救助,并可享有教育、住房、就业、医疗、临时救助等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政策。

  什么是支出型贫困家庭?

  《龙湾区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解释,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龙湾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病、因学和照料(护理)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导致家庭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虽然家庭收入不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但扣减家庭刚性支出后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且短期内难以改变的家庭。

  以往认定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仅核算家庭的人均收入是否符合低保或低边救助条件,导致一部分家庭人均收入稍微超出标准但家庭刚性支出巨大,实际生活困难的人得不到救助。这一政策措施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使更多贫困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助推全方面兜住民生底线。

  《办法》主要对刚性支出的扣减范围及标准、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条件和救助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办法》明确了家庭刚性支出扣减的原则,按定额与据实相结合方式核算扣减,核算起止时间为提出申请前6个月内。扣减范围为:因病支出、因照料或护理及因教育支出等。

  申请家庭中不同成员分别符合因病支出、因照料或护理、因教育支出单项条件的,支出项可以累加扣减;同一成员符合多项条件的,选取最大支出项扣减。

  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可享受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七项社会救助。

本文标签: ,支出  ,家庭  ,刚性  ,贫困家庭  ,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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