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4日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江府告〔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江城区城西街道第一埒村、那西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城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 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江市江城区城西街道第一埒村福三、福六、福新经济合作社,第一埒经济联合社;那西村东一、华赖、六屋、垅尾、垅腰、那中经济合作社,那西经济联合社地段的集体土地3.1399 公顷。
三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 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