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5月24日
为切实做好市本级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嘉兴市级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体检办法》),明确体检对象与频次、体检项目、体检经费筹集等,实行城乡同质同标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共享。
《体检办法》调整立足于统一市本级参保城乡居民待遇,以逐步达到缩小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健康差异,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目的。较之前政策有以下特点:
1.《体检办法》明确体检对象为嘉兴市本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至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体检另有文件规定)。
2.体检频次设置更加合理。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体检周期为每年一次,其他健康体检对象每两年开展一次。
3.体检项目更加丰富。实行“1+X”体检项目,“1”为基本项目,即嘉兴市本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至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体检另有文件规定)均可享受;“X”项目是嘉兴市本级为65岁及以上居民另增加项目,分别是癌胚抗原(CEA)、糖化血红蛋白、CA199三项。
图源:嘉兴发布
4.财政保障经费更加充足。参保城乡居民体检“基本项目”补助标准为90元;65岁及以上居民在基本项目的基础上,另增加自选项目补助标准为50元,全部由政府承担。
5.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加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体检结果自动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和体检异常提醒、随访提醒等功能,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