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指南
申请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本地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台州户籍的农业转入人口,可直接申请在租赁的城镇合法住宅用房、就业单位集体户登记为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随同登记常住户口。
办理材料:
(一)户口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拟迁入户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三)社保缴纳记录
(四)劳动合同
(五)人事部门的调令或录用证明
(六)单位、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
(七)工商营业执照
(八)共有产权人同意落户意见书
(九)公有住房承租权证明
(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结婚证等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地址:各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