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一、全市范围内人员聚集的节日文化活动(含演出等)一律暂停或取消。
二、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剧院、非遗展示场馆、体育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馆(含民营)暂时关闭,影院、网吧、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暂时关停。
三、全市各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招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或延期,及时妥善处置游客退团退费问题;全市公园、景区(含乡镇街道村居景点等)内人群聚集活动一律取消。
四、全市所有宗教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新年祈福活动取消。
五、对全市车站、高速口、国省道等重要道路关卡实施交通检疫。
六、提倡全市市民在春节期间居家为主,减少流动,不参加聚会、聚餐。